全校各单位:
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党政机关县(处)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》和省委相关要求,我校处级以上干部应于每年7月1日至10日申报本年度上半年的收入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. 需要申报的收入范围是申报人全部各项收入,含工资、各类奖金、补贴、福利费以及从事咨询、讲学、写作、审稿和书画文艺作品的创作收入等。
2. 各项收入均为税前收入。
3. 工资应以工资表上应发工资为准。
4. 津贴按申报人相应岗位津贴的百分之百申报。年终如有增加或减少的,在申报下一年上半年收入时相应增加或减少。
2009年上半年收入申报表请于7月9前交党委组织部。
县(处)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表格下载:安博手机版app,安博(中国)内部网——>党委组织部——>常用下载——>干部工作常用表格。(用16K纸张打印,本人签字笔填写)
党委组织部
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